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生长期。使用时应尽量避免药液飘移,以免对周围的作物造成危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膦酸类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内吸作用。施药后杂草体内铵代谢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杂草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对赤眼蜂毒性高,禁止在赤眼蜂等天敌生物放飞区施药。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宜与其他除草剂混用,以免降低活性,影响药效。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如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可用1%碳酸氢钠或1%食盐水洗胃;并视中毒轻重酌量口服或肌注阿托品,同时肌注解磷定等,必要时静脉补液或输血、止痉、保肝。忌用吗啡、氯丙嗪。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