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 |
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育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 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