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香蕉叶斑病发病初期施药3次,施药间隔期10-15天;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1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氟环唑和嘧菌酯复配而成的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能被植物茎、叶吸收,并向上向外传导,对真菌病害所有阶段都有作用。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香蕉叶斑病、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香蕉、水稻的生长无不良影响,对天敌和非靶标植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鱼类、水蚤、藻类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止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