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早春防治,应在越冬卵孵化期或花后1周内用本品喷雾。2.在气温低(15℃左右)和虫口密度小时施用效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氯类杀螨剂四螨嗪和阿维菌素复混加工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微弱的熏蒸作用。本品发挥了两种药剂对苹果树红蜘蛛的作用,具有杀卵、杀幼若螨的功效。害虫接触本品后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经2-4天后才死亡,致死作用较慢,因此使用该药剂应做好预测预报。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苹果树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施药器械,洗涤的废水不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包装瓶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施药期间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在作物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对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本品与噻嗪酮有交互抗性,不能交替使用。8.喷药和施药时,应穿保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镜,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9.孕妇及哺乳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11.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镜,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服;如误服口服30毫升吐根糖浆催吐(儿童酌减),催吐后口服活性炭泥中加山梨醇,活性炭剂量50-100克,山梨醇最大剂量为150克(儿童酌减),对症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Y-氨基丁酸活性物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镜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