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杀虫杀螨剂,是具有大环内酯的双糖类物质。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作用,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持效期。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操作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用手直接开启包装;用药期间
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操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本品如遇着火,消防人员需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进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田。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2.误入眼要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立即引吐并对病人使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立即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保持容器密封。
2.远离热源和火源,加锁贮存,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
3.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搬运作业时注意个人防护。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