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病害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病害发生情况,7-10天施药一次;连续施药1-3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苯并咪唑类杀菌剂,具有速效性与残效性,能保持长期的较好效果。对作物的病害有较好的预防、内吸治疗及保护作用。具有较强的渗透力,能杀侵入植物体内的病原菌。在植物上的粘附力较强,耐阳光、耐雨水冲刷,悬浮率高,安全低毒,可有效防除真菌引起的多种病害。 |
注意事项 | 1.在水稻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为避免真菌耐药力和抗性的增长,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杀菌剂交替使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水田)。6.用过的容器及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暂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高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