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宜于水稻移栽后秧苗返青及眼子菜(牙齿草)叶色由红转绿时使用,采用毒土法均匀抛撒于水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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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选择性除草剂,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根和叶片吸收转移到各部位,运输至绿色叶片内抑制光合作用,中毒杂草失绿逐渐干枯死亡,阻碍支链氨基酸的生物合成。可防除水稻移栽田多种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量少,应严格按标签说明使用,使用不当会产生药害或防效不佳。
2.配药时要求做到“三准、二匀、一管”,三准即田块面积量准(一亩为667平
方米)、用药剂量称准、施药时期找准;二匀即药土拌匀、施撒均匀;一管即要求田地平整,管好田水不干、不流失。
3.气温对药效的发挥以及药害的产生,有直接的关系,故气温高于28℃时,用药量应酌减。
4.有机质含量低的砂质土不宜使用。
5.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他生物造成危害。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症状:
对眼、皮肤、呼吸道有中等刺激作用。
急救: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易吸湿,开袋后立即使用。
2.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
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
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