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叶瘟在发生初期施药一次,如是急性病斑(在叶片上形成暗绿色近圆形或椭圆形病斑.醉叶两面都产生褐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复合杀菌剂,能有效治疗和预防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鱼类、鸟类有毒,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止施药,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施药,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污染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施药期间切勿抽烟或饮食。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封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7.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8.请严格按照标签推荐方法使用和贮藏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并就医。眼睛接触:提起眼脸,立即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就医。误服:携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