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甘蓝蚜虫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甘蓝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育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麻木、肌肉无力、呼吸困难和震颤,严重中毒还会出现痉挛; 2.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请医生对症治疗; 4.误服中毒:可携此产品标签急送医院对症治疗,该药剂无特殊解毒剂,在进行治疗时,要频繁测量血压和脉搏,对于可能出现的脉搏减慢和血压降低,可采用呼吸和心脏加压等辅助措施。在麻痹的情况下,应进行人工呼吸。洗胃和盐水轻度腹泻有利于从体内排出有效成分。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