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东北地区每亩用本剂60-80克,南方地区每亩用本剂40-60克,先加干细沙、煤灰或潮土500克拌匀, |
产品性能 | 本剂适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具有杀草谱广、活性高、对水稻安全性高等特点;对稗草、异型莎草、鸭舌草、陌上菜、三棱草、牛毛毡、节节菜、萤蔺、四叶萍、眼子菜等各种一年生或多年生杂草均有显著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的亩用量使用,不得随意增加单位面积用药量,漏水田、倒苗弱苗田不能使用。
2.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严禁喷雾法施药。
3.防止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不可将施药田水排入荸荠田、席草田、藕田、鱼塘,以免发生药害。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5.施药力求均匀,勿重施漏施。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带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剂对眼睛和皮肤粘膜有一定刺激性,如眼睛溅入应以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个别体质过敏的人员接触药剂后皮肤过敏应以肥皂水清洗,如误服此药,应以肥皂水催吐,并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和运输时应置于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长久于烈日下暴晒;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及种子等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