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前期或初期施药,病情严重时,可连续施药2次,用药间隔期1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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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两种有效成分混配而成,兼有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是三唑类的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勿将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或空瓶弃于水中。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吸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及暴露部分皮肤并更换衣服。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做他用,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置于饮、食用容器。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速请医生诊治。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贮存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