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用于花生田中防治蛴螬等地下害虫,施药时应注意种子和药稍有隔离,以免产生药害,施药1次。 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有一定内吸作用,可用于花生播种时随沟撒施或在花生生长幼期,害虫初发期使用本品,防治蛴螬等花生地下害虫,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使用时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用完药后,要及时洗手、脸及裸露部位皮肤,如药液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误服本品应立即送医院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