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水稻移栽后5-7天,杂草还没有出土前用毒土法进行均匀撒施。 2、用药后田间应保持3-5厘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酰苯胺类与磺酰脲类活性成分复配而成的水田除草剂,能够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中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 本产品在水稻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2.严重漏水田不宜使用;在施药时,应注意不让本品漂移到作物上。 3.应与种子、饲料分开保管,用药时应详细阅读标签。 4.在北方直播田应晒后灌水施药。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6、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等水源。7、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品施药人员施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眼镜,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误服,应大量饮水催吐,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若皮肤接触或误入眼睛应用清水充分洗净或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放在通风、阴凉、干燥处;铁路、公路均可运输。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饮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