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于花生播种时撒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内吸活性,施用后可迅速击倒地下害虫。持效期较长,药效均衡而持久,毒性低。本品对地下害虫活性高,而对人畜低毒,其加工剂型为颗粒剂,,无粉尘雾滴飘移。本品可用于花生作物的蛴螬地下害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花生播种期时施药,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可与肥料、碱性等农药混用。
3、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本品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建议与其他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鸟类和鱼毒性较高,使用过程中注意对鸟类的保护,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包装物和施药器械不得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禁用。
5、本品对蜂和蚕有毒,请注意不要与本品直接接触。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手套和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若皮肤接触到产品: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吞入产品: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医生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