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水稻移栽田稗草1.5-2.5叶期,千金子杂草在2-5叶期,推荐用水量为20-30公升/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芳氧苯氧丙酸类传导型禾本科杂草除草剂,用于水稻田茎叶防除千金子、稗草等杂草。本品通过茎叶吸收,传导至生长点,达到杀草效果,本剂可用于各种种植方式(如旱育秧、水育秧、直播、移栽、抛秧田等)的稻田,施药期宽,用药量少,推荐剂量下使用,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不易做土壤的毒土、毒肥法使用。
2、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等。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本品可与杀草丹、扫氟特、丁草胺、二氯喹啉酸、噁草酮混用,但与2,4-滴、2甲4氯、苯达松及磺酰脲类除草剂混用易产生一定的拮抗作用,降低药效,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应用。
6.下雨前4小时内及大风天不要喷药。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禾本科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清水连续冲洗15分钟,咨询医务人员。皮肤沾药: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误服:立即就医,不要自行引吐。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