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将称好的稻种浸种,催芽至露白,沥干水分后,按比例加入本品,并来回翻动3-5分钟,使本品完全覆盖种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干扰昆虫神经系统,使昆虫的肌肉及腺体持续兴奋,最终死亡。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该药被植物根系吸收,输送到植物其它部位。可防治水稻稻蓟马。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2.本品对鱼类、鸟类及野生动物有害。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处理过的种子被鸟类觅食可能致命,因误食致死的鸟尸会对其它鹰类及肉食鸟类造成危险,应立即掩埋或处理。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
5.进行操作拌种时,应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戴口罩和手套等。操作时避免药剂吸入,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操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脸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服则饮1-2杯水并用手指触及咽喉后部,或服用吐根糖浆以诱发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阿托品为解毒剂,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肾上素,禁用解磷定、吗啡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