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温度12℃~30℃蜗牛活动季节施药,可撒施、条施与点施,点施时每点用药量约1.0克,每点间距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较强的杀蜗牛剂。通过蜗牛的吸食或接触,使螺体内乙酰胆碱酯酶大量释放,破坏螺体内特殊的粘液,使其大量失水而在短时间内死亡。对防治蜗牛等软体动物有良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不可在田中践踏,以免影响药效。
2、作物收货前7天停止用药,一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
3、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用后用肥皂洗手。用剩的农药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4、限旱田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携标签就医;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不慎误服中毒,会引起肠胃不适,应立即饮服3-4杯开水,但不要诱导呕吐,如出现呕吐,应及时补液,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远离儿童并加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