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抽穗前20天或发病初期施药,亩用制剂量兑水30公斤后均匀喷雾;
2、纹枯病发生严重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较强的内吸作用,持效期长,主要作用是抑制病原真菌三羧酸循环中的琥珀酸酯脱氢酶,导致菌体死亡。可有效防治水稻纹枯病等。 |
注意事项 | 1、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剂散溅;
6、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如神志清醒,可饮用两杯清水。切勿给神志不清者喂食任何东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或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