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生产操作时: 1.1 本品在空气中形成的粉尘具有易燃性,因此,应避免本品形成粉尘。如果遇到明火,可引发粉尘爆炸。生产操作时应注意防火。 1.2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1.3 操作本品时应注意人员安全防护,穿防护性衣服和戴面罩,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 1.4本品对甲壳类动物高毒。勿将本品弃于水中,以免污染水源。2.废弃注意事项: 不要重复使用产品的包装容器。 根据当地的有关健康和环境法规来处置产品的包装容器,盛放废物的容器和残余物。 3.泄漏处理措施: 万一发生溢出或泄漏:在源头控制泄漏,防止漫延开来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排水系统。 立即用有电源保护的真空清洁机或湿毛刷对泄漏物进行清理,以免产生粉尘,根据当地规定正确处理泄漏物。一旦发生泄漏物进入河、湖、下水道和排水沟中,请立即告知当地相关管理部门。 4.灭火紧急措施: 一旦失火,火小时,可用水、抗醇泡沫液、干粉和干冰灭火;火大时,用抗醇泡沫液和水灭火。勿用密集消防射流,以免火势蔓延。本品燃烧后形成浓密的黑烟对人体有害,因此,在救火时应戴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救火时,应避免冲洗液进行入地下道或附近水源。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无典型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