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破口期前5-7天喷施第一次,齐穗期喷施第二次。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活性,可抑制附着孢的穿透来防止稻瘟病的感染,持效期较长,可耐雨水冲刷。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3次。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本品对蜜蜂具风险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不利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不慎误服,不要催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