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移栽水稻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原药为白色至黄色无味粉末,可防治稻田稗草、千金子、水绵、小茨藻、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菜、紫萍、四叶频等一年生杂草,具有杀草谱广、持效期较长等特点。本产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其它场所。 |
注意事项 | 1.开启和运输本品过程中应戴防毒面具、护目镜、手套,穿保护服,注意保证空气流通,请勿饮食、吸烟、饮水等,避免火灾,避免泄漏和粉尘形成。如泄漏,应用真空吸尘器将泄漏物彻底回收并装入密封的塑料粉尘桶袋内,待集中处理。如着火,应戴呼吸器、穿封闭式防护服,尽可能将本品从火灾区移走,或用水冷却容器,用雾状水、泡沫、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并单独收集和集中处理被污染的灭火水。
2.本品对水生生物高毒,包装倒空洗净后应妥善处理,其废弃物和污染物应依法作集中焚烧处理,避免其污染水源、沟渠和鱼塘。
3.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误用可能损害健康,应避免眼睛和身体直接接触。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冲洗。[2]如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20分钟。[3]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保证呼吸道畅通,呼吸困难时应实施吸氧,如呼吸停止应尽可能进行人工呼吸。监测病人的意识状态、呼吸和脉搏。[4]如误服,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去医院诊治。治疗: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动
物饲料、粮食和种子同贮同运。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
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3.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