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开始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生物源杀虫剂,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本品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水稻21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2、注意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及接触到皮肤上,配药及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等;施药后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3、本品对蜜蜂、鱼、家蚕、水溞毒性高,对天敌赤眼蜂属高风险性,禁止在开花作物花期、桑园及蚕室附近使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不可与强碱性农药(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
6、为延缓害虫抗药性产生,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