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掌握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加水搅拌后均匀透彻喷雾,至叶部药液欲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属神经毒剂。作用机理为通过麻痹害虫的神经中枢,使害虫中毒停食,导致死亡。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为了避免产生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轮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水生生物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入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但因不慎误用引起中毒,请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医,并对症治疗。急救措施:清醒时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