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早、晚稻分蘖期或晚稻孕穗、抽穗期螟卵孵化高峰后5—7天,枯鞘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稻丰散与毒死蜱的混剂。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力强,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力,可用于防治水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烟草、瓜类、莴苣苗期、 葡萄、桃、无花果和苹果的某些品种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2.本品对蜜蜂、家蚕、鸟、鱼类、水生生物有毒,蜜源作物花期, 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严禁使用,养鱼稻田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药具,施药后稻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中。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带好口罩,避免与皮肤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期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胸闷、恶心、无力、呕吐等。
急救措施: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从速就医;若吸入本品立即将病人移到通风处。如中毒、误食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反复洗胃,解毒剂以阿托品或解磷定较为有效。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属于极易燃液体,注意运输和贮存安全。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