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苹果斑点落叶病,施药适期为新梢抽生期,分别于春梢和秋梢生长期施药,连续施药3次,间隔10-1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线粒体呼吸抑制剂,具有良好的保护和治疗作用的杀菌剂。对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和梨树黑星病具有良好的防效。对赤眼蜂等有益生物体低毒性作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环境比较安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苹果和梨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最多喷药次数为3次。2、药剂应现配现用,不宜和强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操作时不要污染水面或灌渠。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随意抛弃,也不可用作它用。5、为了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的药剂轮换使用。6、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药液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并就医。不慎药液接触眼睛,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不慎误服,应清水漱口,立即请医生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