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一种第二代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施药后的地块24小时内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
4.本品对蜜蜂和家蚕高毒,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蚕室附近禁用。
5.请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
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
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
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
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剂,
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
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
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