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初次使用的玉米种子田,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它不仅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效果,而且对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又有很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配制药液前,先将药瓶充分摇匀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 2.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自交系玉米田及玉米2叶期前及10叶期后,不宜使用。.3.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4.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5.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 6.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 7.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8.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 9.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10.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11.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 12.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由于使用技术不当等造成的损失,厂家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赤眼峰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1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接触,用大量水清洗,不要使用中和剂。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本品易燃,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