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适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期至低龄1-3龄前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生物源杀虫剂和有机磷农药复配制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对蚕、蜜蜂、鱼和水生生物有毒,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时密切注意对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禁止药物及清洗药具的废水直接排入鱼塘等水源。
3.为减缓害虫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配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7.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