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在土壤中不移动,残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茶树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对蜜蜂、蚕、鱼剧毒,蚕室、桑园附近禁用,应注意避免污染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汽施药,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禁止在开花作物花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使用。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立即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本品若放置时间久,可能会出现分层现象,一般不影响质量和使用效果,用前请摇匀。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治疗:
1、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使用大量清水冲洗。
2、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