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茎叶喷雾,避免药液飘移。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可使生长过程中的杂草茎叶枯死,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防效。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无土壤活性。 |
注意事项 | 1.本品遇土钝化,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 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选无风、湿润的晴天施用,避免在连续霜冻和严重干旱时施用,以免药效降低。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