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移栽后7-10天(稗草2-3叶期)施药,每亩用药量兑水30公斤。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芳氧苯氧丙酸类传导型禾本科杂草除草剂,主要用于水稻田茎叶处理防除千金子、稗草(东北秧田)、双穗雀稗等杂草。本品通过茎叶吸收,传导至生长点,达到杀草效果,推荐剂量下使用,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①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②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与眼睛、皮肤接触,开盖时勿对向人体。
③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④使用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⑤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紧急医疗措施: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存放于干燥、避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