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最佳使用时期为玉米3-5叶期,杂草2-4叶期;
2、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质玉米。甜玉米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专用的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可通过作物茎叶吸收,兼有一定的封闭作用,除草速度较快。能够有效的防除玉米田常见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2、如遇高温、干旱、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个别玉米品种对本剂较敏感,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或先试验,安全后再使用。
3、避免漂移到邻近水稻、高粱等禾本科作物田。
4、使用本品前后7天不能使用有机磷农药;使用有机磷农药进行种子处理的玉米田慎用。
5、使用本品后,前期玉米叶片可能有轻微药斑,可快速恢复,不影响生长。
6、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套种或混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9、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
10、后茬种植十字花科作物时,安全间隔期要求10个月以上。
11、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2、蔬菜、大豆、小麦、水稻、花生、甜菜、油菜及桃树、杨树等浅根系树木对本品敏感,间套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