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1)水稻条纹叶枯病发病初期施药,茎叶喷雾,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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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病毒病防治剂,可用于防治水稻条纹叶枯病,作用机理是药剂可通过气孔进入植物体内,抑制或破坏核酸和脂蛋白的形成,阻止病毒的复制过程,起到防治病毒病的作用。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2.不要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滥用或紧接使用。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人体未见毒性反应。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
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无特殊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