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播种后10-15天,禾本科杂草2-4叶期喷雾施药。2.按推荐剂量使用,药前排干田水,保持田间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芳氧苯氧丙酸类传导型禾本科杂草除草剂,用于水稻田茎叶处理防除千金子、稗草等杂草。本品通过茎叶吸收、传导至生长点,达到杀草效果。本剂可用于各种种植方式(如旱育秧、水育秧、直播、移栽、抛秧田等)的稻田,施药期宽,用药量少,推荐剂量下使用,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本剂只能用于茎叶喷雾,不宜做土壤的毒土、毒肥法使用。
2、本剂从吸收到杂草死亡比较缓慢,一般需要1周以上才能缓慢死亡。死亡症状包括嫩芽萎缩、叶边缘黄萎,老叶不增大等现象。
3、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
5、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请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2、皮肤沾附:立即脱掉被药液溅到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
3、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
4、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请医生诊治。
5、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正规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