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佳施药时期,稗草2-3叶期,草龄大时应加大用药量。施药前排水,使杂草茎叶2/3以上露出水面,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芳氧基苯氧丙酸类内吸传导型选择性除草剂,主要通过茎叶吸收,传导到生长点,达到除草效果。本品用于水稻田茎叶处理,主要防除各种稗草、千金子、马唐、狗尾草、牛筋草、看麦娘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对莎草科杂草和阔叶杂草无效。推荐剂量下使用,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避免在中午高温时施药,施药后2-3小时下雨,对药效无影响。 2.应根据稗草、千金子的草龄在登记批准范围内确定用药量。
3.施药时要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禾本科作物上,避免产生药害。 4.用药时应身着防护服、防水手套、靴袜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本产品对鱼等水生物有毒,药液和清洗药械的废液及容器不能进入河流、池塘、鱼塘。避免污染水源。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废弃物须洗净后焚烧或埋于地下。不可他用。
6. 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如有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连续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有药液玷污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如有误服,不要自行催吐,如病人不清醒或痉挛时,绝对不能喂食东西,立即带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储藏、运输和使用时,远离火源或热源,保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得与食物、饮品、饲料、种子、化肥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