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甘蓝蚜虫发生初盛期、甘蓝结球前期、水稻稻飞虱发生始盛期施药一次为宜,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具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毒性低,持效期长,对甘蓝蚜虫、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3.本产品不宜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应注意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4.本品对家蚕、赤眼蜂、蜜蜂毒性高。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动物及无关人员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