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早稻插秧后5-7天,晚稻插秧后3-5天施药,施药后要保持一定水层,但水位不能超过秧苗心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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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含有水稻安全剂,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封闭处理剂。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须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保护性衣物;施药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附近清洗器具,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3.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4.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嘴唇及指尖发紫。本品有刺激性。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误服:请勿引吐,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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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原包装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儿童、水源及火源,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