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纹枯病应于抽穗前20天或发病初期施药,兑水30公斤搅拌均匀常规喷雾,施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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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可防治水稻纹枯病,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养鱼稻田禁用,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
4、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如误服,携此标签迅速将误服者送医院急救,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