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为取得好的防治效果,请尽量较早用药。2.防治玉米田杂草,按推荐用量,于玉米3-5叶期,禾本科杂草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选择性除草剂,通过破坏杂草光合作用,使杂草死亡,可有效防除玉米田稗草、狗尾草、马唐、苍耳、苘麻、藜、苋、蓼、龙葵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请避免药液雾滴漂移至邻近豆类、蔬菜等敏感作物上,以防药害发生。2.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或间隔7天内使用。3.与其他作物套种、间作、混作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4.本品不宜与其他药剂或肥料混合使用,如有必要,请先试验后使用。5.使用本品的玉米田,后茬种植小麦需间隔3个月以上,后茬种植马铃薯、花生、棉花、向日葵、大豆需间隔8个月以上。如种植豆类、烟草、甜菜、苜蓿、油菜、蔬菜、瓜类需先做试验,无问题后方可种植。一年两熟地区,后茬不得种植豆类和油菜。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附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附近清洗施药器具。蚕室、桑园附近及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7. 配药及施药时,应穿防护服、靴子,戴防护镜、胶皮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雾。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药液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溅入眼晴,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应立即转移到通风处;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治疗。无专用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存在避光、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