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在桃蚜盛发初期,采用喷雾法,注意喷雾均匀、
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 |
产品性能 | 本品以触杀、胃毒为主,对害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对叶片有较强
的渗透,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持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虫
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刺激神经,使昆虫过度兴奋、麻痹
而死。对甘蓝桃蚜防治有很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数为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
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
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皮肤暴露部分。并及时更换
衣物。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
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水
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6. 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7.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时如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携标签送医院就诊。
中毒症状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
抖,重者抽搐或者惊厥、昏迷、休克。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
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立即带标签就
医。不能催吐,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
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