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1.本品原药为淡黄色粉末固体,属三酮类除草剂。
2.本品仅用于加工相应的农药制剂,不能直接使用于农作物或其它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或纸桶盛装,使用完后,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2、在开启包装和投料时,请戴好防护手套、口罩和防护眼镜,切勿在操作现场饮水、进食及抽烟等,操作完后要进行洗手、洗脸;3、如发现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配制制剂时应选择远离居民点的安全地方,防止被人、家畜等误食。配制人员应穿戴防护品,不可直接接触药品;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直接排入河流、池塘等,以免污染水源;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发现中毒症状,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2、如不慎将药剂粘到皮肤上,尽快用肥皂水清洗,然后用干净的自来水冲洗干净。3、如将药剂溅入眼睛,请用生理盐水或流动的自来水冲洗10分钟以上,如有不适感觉,请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远离儿童和其他与生产无关人员,并加锁。 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3、一次使用不完的需要盖好桶盖,严防水分进入。4、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车运输,避免倒置,防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