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蚜虫,则必须在其大发生前施药。施药时,将制剂用足够量的清水稀释后,均匀喷雾。
2.本品不宜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具有活性较高、作用较迅速等特性。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对鱼、水生生物和家蚕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避免污染水源。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蜜源作物花期,桑园、桑室附近禁用。本品对天敌生物高风险性,天敌放飞区禁用。
2.配药时,穿戴眼罩,口罩和胶皮手套,若衣服沾上药液,应更衣洗涤。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建议与其它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药,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