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根据害虫发生轻重可再施药1次,间隔期为10-15天。2、稀释后搅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生物源农药甲维盐与化学农药茚虫威复配而成的低毒杀虫剂,增效作用明显,药剂通过触杀和摄食进入虫体,能迅速阻断害虫神经冲动传递,导致靶标害虫运动失调、麻痹、拒食、最终死亡。杀虫活性高,持效期长,对稻纵卷叶螟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规定使用;或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
2、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衣物,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3、安全间隔期:水稻推荐为21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4、养蜂地区和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采桑期间,蚕室、桑园附近及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要污染水源。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另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能污染环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1、避免药物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2、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3、误服,可对病人使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远离热源、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