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玉米播后苗前,兑水50-60千克,土壤均匀喷雾。产品在玉米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酰胺类除草剂和三氮苯类除草剂复配而成。通过杂草幼芽和根部
吸收,干扰植物核酸代谢和蛋白质合成及抑制植物的光合作用而达到除草效
果。主要用于玉米田防除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玉米田专用除草剂,未经登记不可用于其它作物田。
2)本品对某些后茬敏感作物(麦、豆、稻)有影响。严格按登记剂量使用。
注意均匀喷雾,避免漏喷或重喷。混、套、间种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不能使
用本品。本品对鱼毒性较强。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
桃树等对本品敏感。不宜用该药。
3)适当的土壤水分是充分发挥药效的重要因素。用药前有一次降雨或浇过一
次小水有利于药效的发挥。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
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禁用。
4)施药宜在上午8时前或下午5时后,避免中午高温施药,亦不可在大风天气
施药,以防药液飘移而对其它作物产生药害。
5)沙性含量高的土壤不宜使用本剂,有机质含量高的土壤应适当增加用量。
6)施药器械和用过的容器在施药后应认真清洗,污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
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时应做好劳动防护,若中毒带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
解毒药。皮肤及眼睛触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
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