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棉田蜗牛发生高峰期,傍晚黄昏或早晨施药,此事蜗牛活动频繁,内体外露,施药后效果明显。
2、本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对蜗牛等软体害虫有效的农药。具有诱杀和触杀之作用,害虫吸食或接触本品后,使虫体内的乙醛胆碱酯酶大量释放,致使其分泌出大量粘液,神经麻痹,大量脱水死亡。本品用药量少,操作简单、方便,具有快速杀灭螺类害虫之功效,正常使用不影响作物正常生长。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1次。2、在贮存期间如保管不好,容易解聚。忌用有锡焊的铁器包装。3、本品对蜜蜂、鸟类、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不可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皮肤暴露部位,及时更换衣服。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清洗器具的废水不可排入池塘等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眼睛溅入,皮肤粘附农药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本品,会引起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肠胃不适症状,应立即喝3-4杯冷开水进行稀释,同时,携带包装袋去医院就医。本品无专用解毒药剂,如发现中毒,在病人清醒时应立即洗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解毒药,输葡萄液,保护肝脏,使其解毒和排泄,如发现肾衰竭,则用检测体液平衡,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