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白色粉末固体,不溶于水,可溶于甲苯、氯仿、丙酮、二氯甲烷多种有机溶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靴和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部和裸露部位皮肤。过敏者禁用,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2.本品对鱼、蚕有毒,勿在鱼塘附近和养蚕室使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3.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露,防尘。灭火紧急措施;一旦失火, 用合适的灭火装置如水、泡沫灭火器扑灭易燃区域的火。如果用水灭火,应避免污染环境;本品燃烧后形成有害气体,因此,在救火时应戴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4.大量泄露时,应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并用水和合适的清洁剂清洗受污染的区域,收集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
5.废弃物处理:本产品废料有毒,禁止露天倾倒或燃烧废弃物或其包装。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不可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或中毒,及时带标签就医诊治。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2贮存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露、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