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按推荐用药量每亩兑水30-40公斤,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喷雾。2、配药时应用清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除草剂,药液通过杂草绿色部位吸收,连根杀死,对多种杂草有效,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 |
注意事项 | 1.注意喷雾均匀,视杂草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1次。一般杂草施药后4-20天枯黄而死,天气低温、干燥、杂草萎蔫,请酌情使用登记用量上限。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相邻地块,以免产生药害。4.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穿戴防护用品,防止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饮水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5.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包装物及清洗后的污水和废药液应妥善处理,不得作他用或随地丢弃,以免污染水源。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7.草甘膦对用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蚀作用,易引起火灾,应用塑料等非金属贮存与盛放。8.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误服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4. 误服应立即催吐、洗胃,并持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日用品等一起运输和贮存。3.搬运时应注意轻拿轻放,以免破损和污染环境。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