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一叶一心期及三叶一心期各施药1次;于三七植株苗期开始施药,间隔4周施药1次,共施药5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植物内源生长素,可经由叶片、植物的嫩表皮、种子,进入到植物体内,随营养流输导到起作用的部位,能够诱导植物根原基分化,快速开根,加速根系生长和发育,大大增加毛细根数量和侧根长度,有利于形成多而壮的植株根系群,缩短植株移栽返青天数,显著提高移栽成活率和抗逆性;促进分蘖和壮苗;促进根系更新,强壮植株,增加产量,提高品质。适用葡萄、辣椒、三七、烟草、甘蔗、棉花、水稻、花生、小麦、大豆、玉米、马铃薯等植物。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带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将残液倒入河塘等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使用作物为水稻时,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呼吸困难者可人工呼吸。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立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