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时施药,每亩兑水40-60公斤。定向茎叶均匀喷雾处理,勿喷施到柑橘树体,以免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具有内吸和触杀作用的灭生性除草剂,活性较高、除草速度较快、杀草谱较广。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可以导致植物体内氮代谢紊乱及铵的过量积累、叶绿体解体,从而光合作用受抑制,最终导致杂草死亡。 |
注意事项 | 1. 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2. 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以及胶皮手套,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3. 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4. 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5.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耕翻等。6.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7.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有刺痛感,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入药液马上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5)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入空气清新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