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甜菜夜蛾幼虫发生初期使用。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较好的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对甘蓝甜菜夜蛾的卵、若虫、幼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本品毒性较低,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送医院对症治疗;若认定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则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勿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